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如何保障水资源安全与高效利用?
广东省作为中国南方经济最发达、人口最密集的省份之一,其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。随着气候变化加剧、城市化进程加速以及农业和工业用水需求不断增长,水资源的合理开发、科学管理与可持续利用已成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。在此背景下,《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应运而生,成为规范全省水利工程建设、运行管理、保护利用的重要法规依据。
一、《条例》出台背景:水安全形势倒逼制度升级
近年来,广东面临多重水安全挑战:一是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,粤北山区丰水期水量充沛,而珠三角地区枯水期缺水严重;二是河湖生态功能退化,部分河流水质长期处于劣V类;三是水利工程老化失修问题突出,如一些小型水库存在病险隐患;四是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不足,尤其是在台风暴雨频发季节,供水系统易受冲击。
这些问题的存在,使得原有的管理制度难以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。为此,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审议通过新修订的《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》,并于2024年1月正式实施。该《条例》不仅填补了此前监管空白,更通过法治手段强化责任落实、提升治理效能,为实现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的治水思路提供了坚实保障。
二、核心内容解析:从规划到运维全流程闭环管理
1. 工程建设阶段:严控源头质量与审批流程
《条例》明确要求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履行立项、可行性研究、初步设计、施工图审查等程序,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。特别是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项目实行“一票否决制”,确保工程选址科学合理。同时,规定施工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,监理单位独立履职,杜绝“以包代管”现象。
2. 运行管理阶段:数字化赋能+精细化养护
《条例》首次将智慧水利纳入管理体系,要求大中型水利工程全面接入省级水利信息平台,实现水量调度、设备状态、水质监测等数据实时上传。对于小型水库、山塘等设施,则推行“分级分类”管理模式,由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负责日常巡查维护,县级水利部门定期抽查评估,形成“属地为主、专业指导”的协同机制。
3. 安全防护阶段:建立风险预警与应急响应体系
针对极端天气频发带来的安全隐患,《条例》设立专门章节,规定各级水利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,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和队伍,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实战演练。同时,要求重要水利工程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,一旦发现险情可第一时间上报并启动处置程序。此外,还明确了跨区域联合调度机制,避免因局部溃坝引发连锁反应。
4. 资源保护阶段:划定管理范围+禁止行为清单
《条例》明确规定各类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,包括堤防两侧一定宽度内不得擅自建房、种植作物或堆放物料;水库库区内严禁排污、网箱养鱼、非法采砂等行为。违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,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。此举有效遏制了人为破坏行为,提升了水利工程的生态价值和社会效益。
三、创新亮点:法治引领下的治理现代化探索
1. 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
过去,许多水利工程存在“重建设轻管理”的倾向,导致后期运维资金短缺、责任不清。《条例》首次明确市、县两级政府是辖区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需设立专项经费用于维修养护,并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,倒逼地方主动作为。
2. 推动多元共治格局形成
《条例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运营,允许符合条件的项目采用PPP模式(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),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农村饮水安全、农田灌溉等民生领域。同时,支持村民委员会、社会组织参与监督,构建“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公众监督”的多元治理体系。
3. 加强执法力度与普法宣传
为确保《条例》落地见效,广东省水利厅联合司法、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,重点打击非法侵占水道、偷排污水、破坏堤防等违法行为。此外,还通过校园讲座、社区宣传栏、短视频平台等多种形式普及水利法规知识,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和护水责任感。
四、实践成效与未来展望
自《条例》实施以来,广东全省累计完成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27座,新建智慧化管理站点68个,累计节约用水量达1.5亿立方米。更重要的是,公众对水利工程的关注度显著提升,举报违规行为的数量同比增长35%,反映出社会共治氛围正在逐步形成。
展望未来,广东将继续深化《条例》配套政策制定,例如出台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《水利设施确权登记办法》等文件,进一步细化操作标准。同时,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优势,推动人工智能、物联网技术在水利工程中的深度应用,打造全国领先的智慧水利示范省。
结语:用法治力量守护碧水长流
《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》不仅是法律文本,更是广东治水兴水的行动纲领。它体现了从“被动应对”向“主动预防”的转变,从“粗放管理”向“精细治理”的跃升。面对未来更加复杂的水情变化,唯有坚持依法治水、科技赋能、全民参与,才能真正实现水资源的安全保障与高效利用,让每一滴水都发挥最大价值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