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急管理局工程监管如何实现全过程安全管控与风险防范
在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、重大工程项目密集推进的背景下,应急管理局作为政府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核心部门,其对工程项目的监管职能日益凸显。工程监管不仅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,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、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关键环节。那么,应急管理局应如何科学、高效地开展工程监管工作?本文将从监管体系构建、制度完善、技术赋能、协同机制与责任落实五个维度深入剖析,为新时代工程监管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。
一、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:从源头到竣工的闭环管理
应急管理局工程监管必须打破传统“事后查处”的局限,转向“事前预防、事中控制、事后追责”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模式。首先,在项目立项阶段,应联合发改、住建、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,确保选址、设计符合防灾减灾标准;其次,在施工准备期,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、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,杜绝“带病开工”现象;再次,在施工过程中,通过常态化巡查、随机抽查、重点监控等方式,动态掌握现场安全状况,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;最后,在竣工验收阶段,强化安全设施同步验收机制,防止“重进度轻安全”问题发生。
例如,某市应急管理局在地铁建设项目中推行“三同时”(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)制度,不仅提前识别了深基坑开挖中的塌方风险,还通过设立专职安全员驻场监督,使全年未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。这一案例表明,只有建立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链条,才能真正实现风险前置化、治理精准化。
二、完善法规制度体系:以法治化推动监管规范化
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应急管理局工程监管的基础保障。近年来,《安全生产法》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等法律不断修订完善,但实践中仍存在执法依据模糊、责任边界不清等问题。因此,地方应急管理部门需结合本地实际,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,如明确危大工程清单、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、建立信用惩戒机制等。
值得一提的是,江苏省应急管理局出台的《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执法指引》,首次将“智慧工地”纳入监管范畴,并规定对未安装视频监控或数据造假的企业依法处罚。此举既提升了监管效率,也倒逼企业主动提升管理水平。此外,还应推动跨部门联合立法,打通住建、交通、水利等领域监管壁垒,形成统一的工程安全执法标准,避免“多头监管”或“监管真空”。
三、强化科技赋能:打造数字化监管平台
随着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,应急管理局正逐步从“人海战术”向“数字治理”转型。建设统一的工程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已成为必然趋势。该平台应集成项目备案、人员实名制、设备运行状态、隐患排查记录等功能,实现数据实时采集、自动预警和智能分析。
比如,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开发的“浙安码”系统,利用二维码扫描技术对施工现场进行扫码登记,自动关联作业人员持证情况、岗位风险等级和历史违章记录。一旦发现异常行为(如无证上岗、超时作业),系统立即推送提醒至监管人员手机端,实现“秒级响应”。此类技术应用不仅能大幅降低人工成本,还能显著提升监管覆盖面和准确性。
四、深化多方协同机制:构建共治共享新格局
工程监管不是应急管理局一家之事,而是一项需要政府、企业、社会多方参与的系统工程。应建立健全“政府主导、企业主责、行业自律、公众监督”的协同机制。一方面,地方政府要定期组织跨部门联席会议,统筹协调住建、消防、环保等部门资源,避免重复检查、多头执法;另一方面,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,引导企业自我约束、主动履责。
此外,可探索“吹哨人”制度,即允许一线工人或第三方监理单位举报重大安全隐患,并给予适当奖励,从而激活基层监督力量。北京市朝阳区试点“安全积分制”,对积极参与隐患排查的企业给予信用加分,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考虑,有效激发企业内生动力。
五、压实主体责任:推动企业从被动合规走向主动治理
无论多么完善的监管体系,若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,终究难以落地见效。应急管理局应通过培训教育、典型示范、执法震慑等多种方式,促使企业由“要我管”转变为“我要管”。例如,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高危行业安全培训,内容涵盖新工艺风险辨识、应急演练模拟等;同时选取一批示范项目进行宣传推广,树立标杆效应。
更重要的是,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。对于屡次违规、整改不力的企业,采取暂停施工、吊销资质、列入黑名单等措施,并向社会公开曝光。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曾对一家多次违反高空作业规定的建筑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,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,引发行业震动,极大增强了企业的敬畏之心。
结语:迈向智能化、精细化、协同化的未来监管之路
应急管理局工程监管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。面对复杂多变的安全形势和日益增长的社会期待,唯有坚持法治化、数字化、协同化方向,才能筑牢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底线。未来,随着新技术的持续突破和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,我们有理由相信,应急管理局将在保障国家重大工程安全、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。





